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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从政

  律师从政    
 
                     —— 一名社会律师对律师从政的N年思考
 
 
 
            廖旭东 (广东粤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引言
 
 
      2016年6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办法》,要求具有立法权的人大常委会的法制工作机构、政府法制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招录一定数量的律师、法学专家从事法律法规起草工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把从律师、法学专家中选拔法官、检察官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办法》共十七条,自2016年6月2日起实行。
 
 
一、《也谈中国律师从政》(2008年)
 
   2008年,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有22名律师代表和委员在这里履行代表职责或参政议政,其人数比上届全国人大和政协增长了80%以上,于是有人提出中国律师从政,不是遥远的梦,认为我国律师的“从政”之路似乎业已铺开。对此,笔者不敢苛同。
 
 中国律师从政,是指中国律师辞去律师职务,在中国各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立法机关担任各种职务,在任职期间,其身份是公务员。
 
  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只是参政议政,以人大代表而论,代表律师参政议政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法律监督,二是参与立法,就政协委员而言,委员律师参政议政也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民主监督,二是建言献策,律师在担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期间,其身份仍然是律师。
 
   中国律师从政,首先应解决中国律师的身份问题,根据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律师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属于社会中介服务人士,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职律师事务所律师除外)。根据我国行政法律法规,从政的人员必须是国家公务员。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就需要立法的支持,我认为,应立法规定:可以选拔律师担任各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立法机关各种职务,在任期内,该律师暂停律师职务。
 
二、《中国律师从政之路的再思考》(2010年)
 
             当今,公务员已成为中国最热的职业,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2010年报考公务员人数再创历史新高,突破54万人,其中审核合格的有31万人,而此次公务员招考提供的岗位是8400余人,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平均为37.3比1,有的职位高达100比1。
 
   在“公务员热”的今天,律师也可以进入党政机关,这一消息很快在律师界内和界外传开。2010年11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发表《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律师工作开创新局面》重要讲话,强调要积极落实律师人才培养选用政策,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推选优秀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优秀律师党员参选党代会代表,鼓励优秀律师通过公开选拔、公务员录用考试等途径进入党政机关,推动落实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的相关工作。
 
    在中国,律师进入党政机关,不是新生事物,在1993年之前,中国律师身份是国家法律工作者,属于公务员编制,是可以进入党政机关,但在1993年,中国律师制度进行了一次重大改革,中国律师变成了社会中介服务人员,属于体制外人员,辞去公职,成为律师执业的必须条件,从此,中国律师难以进入党政机关。
 
   十多年来,中国律师难以进入党政机关,引起了不少学者和律师的异议。北大法学教授贺卫方认为:“律师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参与程度乃是衡量一国法治实现程度的标尺,换言之,依法治国进程如何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看有多少懂法律的人参与到了社会政治生活中去。”2008年4月1日,笔者在中顾网发表博文〈〈也谈中国律师从政〉〉,提出:中国律师从政,是指中国律师辞去律师职务,在中国各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立法机关担任各种职务,在任职期间,其身份是公务员。中国律师从政,首先应解决中国律师的身份问题,根据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律师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属于社会中介服务人士,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职律师事务所律师除外)。根据我国行政法律法规,从政的人员必须是国家公务员。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就需要立法的支持,我认为,应立法规定:可以选拔律师担任各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立法机关各种职务,在任期内,该律师暂停律师职务。
 
  在2010年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司法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中国律师可以进入党政机关,中国律师从政之路再次打通。
 
  中国律师如何进入党政机关?《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指明了二条途径:一是公开选拔,二是公务员录用考试。
 
   笔者认为:公务员录用考试,报考人数众多,竞争白热化,录取率极低,任何人想进入党政机关,都可以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律师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进入党政机关这一途径其实一直都是敞开的,但较适合大学毕业不久,律师执业年限不长的律师,对于执业年限长,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而言,欲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难于上青天。党政机关需要的律师又恰恰是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所以,如何公开选拔优秀律师进入党政机关,是这次改革的亮点、重点和难点。
 
    笔者提议:1、成立专门机构,负责选拔律师工作。
 
                    2、立法明确:律师进入党政机关后,属于公务员身份,停止律师职务。
 
                    3.公开选拔律师进入党政机关的具体条件。
 
                  4、制定公开选拔律师进入党政机关的程序。
 
        公开选拔优秀律师,进入党政机关,是我国律师制度一项重大改革,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举措,必将加快我国民主法制的进程。
 
三、《让一部分律师重返体制内》(2011年)
 
    当代中国,律师处在体制外,没有编制,没有固定薪水,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险待遇,中国律师是一群自食其力的法律工作者.
 
    曾几何时,中国律师也在体制内,与法官.检察官和警官一样,享有同等的待遇.但是,在1993年,一场重大的律师制度改革,将律师从体制内推向体制外.
 
    中国律师在体制外已18年了,中国律师的现况喜忧参半,一部分律师先富起来了,一部分律师无奈地离开了律师队伍,大部分律师在坚守.
 
    将中国律师推出体制内,是否妥当?笔者认为值得商榷,中国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法律制度同样也应具有中国特色,中国不能向西方国家一样,将律师定性为自由职业者,将律师全部强行推向市场.
 
    2010年11月22日至23日,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在会议上,司法部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切实加强对优秀律师人才的选拔使用,积极落实律师人才培养选用政策,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推选优秀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优秀律师党员参选党代会代表,鼓励优秀律师通过公开选拔、公务员录用考试等途径进入党政机关,推动落实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的相关工作。
 
    让一部分优秀律师回到体制内,是正在进行一项重要的律师制度改革.受到大多数律师的支持和欢迎.
 
    笔者认为:中国律师可以实行双轨制,一部分律师在体制外,另一部分律师在体制内,在一定条件下,律师可以双向流动.无论是体制内的律师,还是体制外的律师,都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四、《谁能重开律师从政之门》(2013年)
 
   2013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扩大法官遴选范围,注重从律师群体及其他法律实务部门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选拔法官,吸引社会上的优秀法律人才加入法官队伍。
 
   近日,全国律协负责人表示:探索建立优秀律师通过考核转任中高级法官、检察官制度,以及培养、选拔优秀律师转任公务员制度。
 
  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一文中指出“建立选拔律师、法律学者等专业法律人才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制度机制。”
 
   看来,中国律师从政之门再次开启,现在只是时间问题了,然而,谁能真正开启中国律师从政之门呢?
 
   当前,中国律师从政面临的最大障碍是律师不具有公务员身份。要让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律师进入公务员队伍,依据现行法律,法院、检察院、律协及政府部门,都没有相关权力。如何破解这一道难题呢?我认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律师法》,明确规定:经考核录用为法官,检察官及政府官员的执业律师,为公务员,其律师执业证暂停使用。
 
      五、优秀律师会去当法官检察官吗(2014年)
 
    2014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改革框架意见》提出将扩大法官、检察官的选任渠道,符合条件的优秀律师、法学学者等法律职业人才都将有机会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
 
  《改革框架意见》打通了优秀律师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的通道,然而,在中国,又有多少优秀律师愿意加入法官、检察官队伍呢?
 
   四川律师廖睿说:“遴选优秀律师去当法官的改革方案,我不看好。可能会有一些律师对去当法官感兴趣,但难言说这些律师是最优秀的律师。以目前法官的收入、社会地位、工作压力、晋级机会而言,对优秀的律师恐怕没有任何吸引力。那些既有钱、又有名、专业也不错的律师,可能更希望的是当院长,可是你能让他当院长吗?”
 
   河南苏东彪律师律师认为:就现在这种司法环境、司法状态和法官待遇,恐怕绝大多数优秀的律师是不会愿意去当法官。将来这一切都改变了,才可能吸引优秀的律师去当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多次从律师中招考法官,最高院为此下了很大功夫,不仅在电视和报纸上发表公告,还召开了隆重的新闻发布会,结果却出人意料,报名者寥寥无几,考上的寥若晨星。
 
在我看来:从优秀律师中选任法官检察官,这一改革制度是好的,值得肯定,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吸引优秀律师加入法官检察官的队伍?我虽然不是优秀律师,但我本人目前没有想加入法官检察官队伍的意愿,也许若干年后,当中国法官检察官的地位和待遇有了较大提高,中国的司法环境有了较大改善,我或许会想当法官和检察官。
 
       六、我的法治愿景:让中国律师担任行政职务(2015年)
 
          在中国现有县处级以上干部中,曾经做过律师、且具有丰富执业经验的干部人数有多少?没有人统计过,但我知道,这样的人很少很少。因为时至今日,从律师中选任行政干部的机制并没有建立。
 
      律师属于天生的政治家,律师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参与程度乃是衡量一国法治实现程度的标尺,北大法学教授贺卫方指出:凡是发达的国家,律师们的用武之地都不仅仅限于司法领域;他们在更广泛的社会事务管理方面发挥着更大的作用。
 
 
    在国外,律师担任行政职务,相当普遍。美国总统从华盛顿到奥巴马,共计44届,有43位总统,其中27位律师。美国是一个典型但并非特例。我们放眼当今世界,许多国家的元首或行政首脑都是律师出身。
 
 
   当前,正在进行的新一轮司法改革,建立了选拔优秀律师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制度,但是,改革没有涉及优秀律师可以担任行政职务的相关内容。
 
 
   让中国律师担任行政职务,是我的法治愿景,我提出这一愿景,首先我要声明,我个人不想当官,我这辈子,只想做个律师。我真心希望在若干年后,在中国,有越来越多的律师,能够担任各级行政职务,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