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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 不会浪费法学教育资源

2019年8月11日,北大法律信息网转载了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明楷的一篇文章《法考 别浪费了法学教育资源》,这篇文章不是张教授的新作,是一篇旧作,原文的题目是《司法考试 别浪费了法学教育资源》,于2005年10月12日首发在《法制日报》上。
 
张教授在文章中认为:一方面,许多法律硕士毕业生仍然不能通过司法考试,不能进入法院、检察院工作,也不能担任律师,依然从事本科生就可以从事的工作(许多法律硕士毕业生之所以找到了工作,是基于其本科专业的优势),造成了教育资源的严重浪费。
 
      我国法学教育资源的另一严重浪费现象为,司法机关、律师行业以及公司、企业等有为数太多的法学硕士与博士,而且各行各业对学位、学历的要求越来越高,一些大学招收的法学硕士、博士生越来越多。实际上,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在于生活;从事司法实务并不一定需要高学历与高学位。只有从事教学研究的人员,才有必要攻读法学硕士与博士学位。
 
 我认真的学习了张教授的这篇文章,对张教授的观点,难以苛同。
 
法律硕士毕业后,与其他专业的研究生一样,主要出路有四:一是从政,二是进入法院、检察院、公安、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仲裁院等与法律相关的单位工作,三是从事法学专业的研究,四是从商,除了第二条出路需要通过司考(法考)外,其他出路都不需要,不能说法律硕士毕业后,没有通过司考,不能从事与法律相关的单位工作,就得出“现行的法律硕士培养并不成功”的结论。
 
一个法律硕士若踏上了从政的道路,比其他官员更具有法治意识,更会使用法律手段,管理行政事务。同理,一个法律硕士若踏上了从商的道路,比其他商人更具有守法意识,合法经营的能力更强,我们能说:这个官员或商人读了法律硕士,是浪费了法学教育资源吗?
 
2008年左右,我在小榄认识了一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的法学硕士,她毕业后,在中山古镇开了一间灯厂,她工厂的官司委托我代理,她现在办厂很成功,我曾经问她:你没有从事与法学相关工作,后悔吗?她笑答:有什么后悔的,我研究生同学大都做了法官和律师,我是个例,也很好呀。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变化,各行各业对学位、学历的要求越来越高,这是大势所趋,是好事,不只是高校科研机构需要硕士和博士,我们国家的行政机构,企业和事业单位,都需要高素质和高学历的人才,未来的竞争最终就是人才的竞争。希望越来越多的人,去追求高学历,不论他以后从事何种职业,都不会浪费高等教育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