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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宁 可以在重庆做律师吗

2017年12月28日,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分别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决定免去么宁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么宁又一次进入公众视线。
 
2017年12月30日,么宁发表了《只须心如故》一文,首次就其在8年前的李庄案件出庭公诉的职务行为,进行回顾和冷静复盘,回应舆论关注,并称自己辞去公职,选择律师职业,做法律人的初心未变。
 
么宁发表《只须心如故》的本意,原想消除公众多年来对她的误解,不料,却引发律师界新一轮的舆论。
 
么宁是什么时候开始做律师的?从重庆律师协会官网获知:么宁获得律师执业证的时间是2017年9月4日,现在重庆一家律师事务所做专职律师。
 
么宁曾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在2017年12月28日被免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之前,就领取了律师执业证,这符合法律规定吗?
 
一、么宁有没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
 
根据《律师法》第五条: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是申请律师执业必备条件之一。么宁有没有实习?何时开始实习?在哪家所实习?有无通过实习考核?现在不得而知。
 
二、么宁能不能在重庆做律师?
 
     2017年4月28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发出《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意见》第二条规定:“各级机关中原系领导班子成员的公务员以及其他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公务员,辞去公职后3年内,不得接受原任职务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组织的聘任,个人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其他公务员辞去公职后2年内,不得接受原任职务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组织的聘任,个人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在辞职前,么宁身份是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身份于2017年12月28日才免去,么宁在重庆做律师,显然,违反了《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