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确是平凡的职业
廖旭东(广东粤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3年5月9日,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刘练军副教授在《东方早报》发表《律师,也只是个平凡的职业》,提出: 在各种媒介上把自己打扮成正义天使和法律守护神的律师,要么是背叛者,要么是自欺欺人的伪君子,再或者就是不把自己单纯看作是一个律师了。这个判断或许冷酷得有点残酷,但这是律师职业原本平凡、拒绝崇高的本性
决定的。
刘练军是浙江大学宪法学博士,专长于宪法学研究,刘博士没有做过律师职业,他对中国律师的了解,与其专长相比,则不可同日而语.《律师,也只是个平凡的职业》发表后,先后被《凤凰网》《和讯网》《搜狐网》等网站转载,影响不小.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梁剑兵副教授做过29年兼职律师,他说: 此文多有偏颇之语,缺乏完整性与科学性的论证,甚至欠缺基本的、合乎现实的分析框架——律师代表的民众与官吏代表的官僚机构之间的冲突框架——几乎每段话都经不起实证分析和推敲.
我同意梁剑兵律师的看法,在我周围的律师,没有哪个将律师视为不平凡的职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律师的天职,也是律师这一职业存在的理由.在承办每一个案件过程中,律师尽职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使法律在案件中得到正确的适用,无论官司是胜诉还是败诉,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都是守卫了法律,实现了正义.律师既不是天使和守护神,也不是背叛者和伪君子,律师只是律师,与其他职业一样,律师的确是平凡的职业.